*多式联运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大宗资源型产品物流工程、城乡物流配送工程、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物流标准化工程、应急物流工程等极有可能列入重点工程
* 建议对物流业降低税负、统一税率;对物流用地应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
6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指出,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定向调控”、“精准发力”的重大决策,也是进入发展新阶段的中国物流业重大利好消息。
何黎明指出,物流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每一单位的GDP需要3个多社会物流总额相配套;还是调整结构的重要手段,物流业每增加6个百分点,就可以带动服务业增长一个百分点,劳动密集的物流业对于“稳就业”功不可没。
何黎明认为《中长期规划》有这样一些“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深化了对物流业产业地位的认识。提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二是明确了物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中长期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特别是提出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的“四化”要求。
三是确定了12项重点工程。提出了农产品物流、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物流等12项重点工程。如果从物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来看,以下几项极有可能列入重点工程。如:多式联运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大宗资源型产品物流工程、城乡物流配送工程、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物流标准化工程、应急物流工程等。
何黎明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掌握的情况,提出业界最盼望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是为物流企业“减负”。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调查,物流企业2008-2012年税收支出平均增长速度快于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长,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特别是实行“营改增”试点以后,运输服务型企业普遍增加税负120%左右。为此,建议对物流业降低税负、统一税率。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合并,设置统一的“综合物流服务”税目,执行6%的统一税率。
二是支持物流用地,促进项目“落地”。物流用地作为物流园区的重要载体,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应予以重点保障。随着城市扩容改造,原有物流用地不断“被拆迁”,而新增物流用地难以保障。建议对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物流用地的稳定供应,取消对物流用地投资强度等的附加要求。对物流用地应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不得强制物流用地无限度外迁。
三是创造便捷交通,缓解“行路难”。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对符合要求的城市配送车辆按照公共交通管理,给予道路通行权。
四是改革投融资体制,解决“融资难”。建议进一步放开融资渠道,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基金试点,鼓励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此外,要支持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和担保机制建设。
五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议应明确允许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在物流行业试点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
六是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